本文源自:金融界
浚县万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被处以警告
2024年08月02日,鹤壁市邮政管理局就浚县万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浚县万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万顺
住所:河南省浚县卫溪将军墓村
品牌:浚县中通
二、案由
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
三、主要事实
浚县万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与协议客户“刘波”、“大码女装”、“墨缘手工”的书面协议中无快递包装的相关内容。浚县万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万顺现场称:这三份协议是2023年2月签订的,当时未将包装物要求向客户书面告知,后续也未补充告知材料,这三家客户目前仍在合作
四、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鹤壁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