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最新通告: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每件必检、外包装件件消毒】1月22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第12号)发布,就加强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通告显示,自2021年1月27日起,广州市设立的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全面启用,凡准备进入广州市储存、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且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每件必检、外包装件件消毒。进口冷冻食品抽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冻食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从2021年1月27日起,集中监管仓以外的冷库收储进口冷冻食品,以及全市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进口冷冻食品的,必须严格查验、留存“五证”;未经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的进口冷冻食品,一律不得在广州市储存、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