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使用木质包装 应高度关注检疫要求
信息来源:baozhuang.biz 时间: 2013-03-20 浏览次数:495
日前,笔者从淮安检验检疫部门获悉,因在我国输欧货物木质包装中截获有害生物,欧盟将自4月1日起对我国输欧石材使用木质包装实施加严检疫措施,届时多数出口石材木质包装在欧盟口岸入境时将面临90%的高比例抽查。木质包装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广泛,具有较高的传带植物有害生物风险。为有效防止疫情随货物木质包装在全球范围内传播,确保对国际贸易影响降至最低,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出台了ISPM15(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规定,要求所有国家或地区采取统一的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措施,并加施统一IPPC标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广大出口企业应当使用经过有效除害处理并加施了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并避免在运输或承运货物过程中新添未加施IPPC标识的垫木、枕木、衬木等,在木质包装存放过程中应避免再次感染。检验检疫局同时着力加强对本市4家出口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排查监管,1-2月相关企业共出口木质包装23批、8171件,未发生因检疫处理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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