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 - 包装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行业要闻 | 纸业行情 | 会展动态 | 行业动态 | 政策法规 | 企业动态 | 名企跟踪 | 业界人物 | 市场行情 | 塑料行情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行业要闻 > 过年礼品过度包装将被严格抑制
4.biz | 商业搜索

过年礼品过度包装将被严格抑制

信息来源:baozhuang.biz   时间: 2012-11-21  浏览次数:418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创制性立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该法规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改变过度包装的现状,法规还规定:本市倡导生产者、销售者在商品外包装上明示包装物回收利用及包装成本信息,开展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销售者与商品供应方订立供销合同时,可对商品包装物回收作出约定。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名录的商品包装物,生产者或者其委托回收的销售者应进行回收。
    规定草案第6条设定了生产者和销售者义务。其中,销售者应当与商品供应方明确约定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货验收时,核查包装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方出具商品包装检测报告,否则可按照合同约定拒绝进货。
    行业协会也可以制定并组织实施严于国家强制性规定和本市指导性规范的行业自律规范;对国家和本市尚未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或指导性规范的商品,可制定相应的行业自律规范并组织实施。引导企业就包装物减量等向社会公开承诺。
    过度包装严重的企业还将上媒体“黑名单”。法规规定,市质监部门应及时公开对商品包装的监督检查结果,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涉及的商品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拒不停止销售违法过度包装的最高还可罚5万元。法规规定,生产者过度包装的,质监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销售过度包装的,质监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销售的,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包装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