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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下月起将实施检验

信息来源:baozhuang.biz   时间: 2011-11-24  浏览次数:364

  昨日,记者从深圳检验检疫局举办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政策宣贯会上获悉,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危化条例”)将于2011年12月1日实施,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将由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
  据了解,新危化条例第六条明确了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意味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纳入检验检疫的检验范围。据悉,《危险化学品目录》正在制定中,2002年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仍然有效。
  据介绍,深圳检验检疫局前段时间曾专门对辖区企业作了调研,发现不少企业误以为新危化条例只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关。事实上,除涂料、化工品、石油及天然气产品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外,危险化学品作为一种原辅材料已进入各行各业,用途相当广泛,玩具、家电、家私、轻工等行业都不同程度使用危险化学品,如某纸箱厂为出口烟花爆竹生产纸箱,虽然纸箱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包装性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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